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冠名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冠名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17〕16号)精神(附件1),结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及评分细则(附件3),经学院研究,现将2017年度企业冠名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
泰合健康奖学金:2015、2016级研究生。
好医生奖学金:2015、2016级研究生。
2、泰合健康奖学金推选名额为2人,好医生奖励基金推选名额为2人。
二、评选基本条件
1、首先考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
2、泰合健康奖学金:参评人员至少已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见研究生院网页)论文或2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好医生奖学金:在一级或以上级别杂志公开发表文章3篇以上(含3篇)。
3、作为主研参加课题研究;
4、已考试科目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无补考科目;
5、英语六级大于等于425分。
6、参评人员只能获得其中1项企业冠名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评选流程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报《泰合健康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或《好医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电子版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发送至jc61800159@163.com)和纸质版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于12月6日16:00前交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2、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审核申报材料;
3、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确定拟推荐泰合健康奖学金名单和好医生奖学金名单;
4、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说明
1、评比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2、成果认定时间范围:2016年10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在本年度前已获得冠名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2016级研究生参评的论文必须是已经见刊的论文。
咨询电话:028-61800222 姜老师,韩老师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冠名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PDF格式]附件1)
附件2《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PDF格式]附件2)
附件3《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PDF格式]附件3)
附件4《泰合健康奖学金申请表》([DOC格式]附件4)
附件5《好医生奖学金申请表》([DOC格式]附件5)
基础医学院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