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础医学院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的意见”(成中医研究生函[2016] 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项目名称 | 资助范围 |
国家奖学金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三年级研究生 |
学业奖学金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二、基本要求
项目名称 | 可以参评的基本条件 | 不得参评的各类情形 |
国家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院网页)论文;硕士参评人员至少已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并受到纪律处分者。 2.考试作弊、学术剽窃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3.在科研工作与学习实践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及损失者。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5.在申请奖学金资料中,出现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校者。 7.超出修业年限者(超过3年)。 8.评审时已毕业者。 |
学业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临床和社会实践。 5.成绩优良。 | 同上。 |
三、评审程序
1.公布“2016年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6年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一览表》;
3.学院评审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研究生院。
四、报送材料
1.申请人所有报送表格须认真填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须特别注意提交的计分项目的资料时间范围为2015年秋至2016年春,本年度以前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奖励的获奖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使用。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电子版本于2016年10月8日12:00前发送至基础医学院科研研究生科邮箱(jc61800159@163.com,主题注明:**-奖学金申报表)
纸质文档(含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于2016年10月8日16:00前交至十二桥基础医学院办公室,过时不候!
五、咨询电话
基础医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028-61800222 钟老师
附件1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PDF格式]附件1)
附件2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PDF格式]附件2)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格式]附件3)
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格式]附件4)
附件52016年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一览表([XLSX格式]附件5)
基础医学院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