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教研室、科室:
根据《必赢体育app下载,必赢体育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5年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15〕92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5〕4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就做好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5年7月1日在职在岗各类人员(含编外聘用人员);2015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2015年新进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评定考核等次;本年度在外脱产进修学习、培训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需提交进修单位提供的进修期间现时表现材料,便于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双肩挑”人员,即在两类岗位上(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两类岗位职责任务。其中,学院党政领导与职能科室负责人,重点考核其主岗位(即管理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3.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5.在廉洁自律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
5.廉洁自律。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等次确定的相关规定
1.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以及非组织同意派出脱产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在确定考核等次时,对确定为“优秀”、“不合格”等次分别规定如下: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出现责任事故的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均不能评为优秀;
(2)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病事假超过30天、或产假累计超过90天及以上者;
(3)政治学习、或党团组织活动、或其他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勤者;
(4)达不到本部门同类人员平均工作量者;
(5)所授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未能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
(6)专业技术人员当年无科研课题或论文发表的。
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因工作不负责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者);
(2)拒绝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或以借用、调动为由擅自离岗达5天及以上者;
(3)无正当理由个人不愿接受工作任务本人工作量达不到本部门平均工作量的30%者、或在校外兼职对学校、学院造成负面影响者;
(4)政治学习、或党团活动、或院、系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经常无故缺勤、或旷工2天以上者;
(5)被确认有学术不端行为、违背学术道德者。
(6)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
四、评优指标
1.校级优秀指标12%,院级优秀指标15%,共计27%;
2.各部门评优指标按参加考核实有人数27%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核定本年度评优指标,各系/中心按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人员结构涉及到不同岗位或同岗位不同亚类(如专业技术岗位内的教师岗位与实验技术岗位),且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为2名及以上的部门,优秀等次人员应统筹考虑岗位分布。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开展与工作程序
(一)组织开展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1)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与监督组。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高永翔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教授委员会主任杨宇同志、副院长成词松同志、余成浩同志担任,各系/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审核考核结果。
考核监督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刘军同志担任,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为成员,负责监督考核工作正常开展。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系/中心成立本部门考核小组。
组长由系/中心主任担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小组长为成员,负责本部门所属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全面覆盖,分类考核
(1)学院党政领导:在学院教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学校党委组织部列席述职述廉及测评会议;
(2)学院职能科室科长、副科长:在学院教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廉;
(3)系/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以系/中心为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述职述廉,学院领导列席述职述廉及测评会议;
(4)工会小组长:撰写本部门工会小组年度工作总结;
(5)其余教职工:书面总结述职述廉。
(二)工作程序
(1)个人总结:首先由每名教职工做好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与《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等相关表格。
(2)述职述廉:每名教职工根据分类考核要求进行述职述廉。
(3)等次评定:
学院党政领导由校党委根据学院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学院职能科室科长、副科长由院务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其余人员由系/中心考核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4)结果审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全院教职工考核结果(学院党政领导除外)进行审核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5)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6)结果报送。经公示无异议,考核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
六、工作要求
各系/中心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部署。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实际效果。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系/中心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本单位考核时间、地点请于12月15日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七、材料上报
(一)材料清单及说明
1.《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
说明:
(1)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请填写附件2表格,管理岗位人员请填写附件3表格,实验技术岗位人员请填写附件4表格;
(2)个人完成表格后,请由各系/中心负责人需填写完成表格中“单位考核意见”一栏;并填写“院(部)、处级单位考核意见”,此栏“考核结果”和“负责人”由学院审定后填写。
2.《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纸质版)
说明:
(1)表格在附件5中下载;
(2)个人完成表格后,请由各系/中心负责人需填写完成至第8栏“年度考核评语”,“考核结论”和“考核组织负责人”由学院审定后填写。
3.《考核优秀人员审核表》(纸质版)
说明:
(1)对系/中心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请填写附件6中表格;
(2)个人完成表格后,请由各系/中心负责人需填写完成至“院(部)、处级单位考核意见”。
4.《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审核表》(纸质版)
说明:对系/中心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每位人员,请各系/中心负责填写附件7中表格,并完成至“院(部)、处级单位考核意见”一栏。
5.《考核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说明:表格在附件8中下载,纸质版须由系/中心主任签字后上交。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请以系/中心为单位,统一上交;
2.根据档案归档要求,表格规格务必符合归档要求,归档纸张规格须为A4纸张,且双面打印(复印)。
3.报送时间:请各系/中心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12:00之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本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考核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邮箱61800219@163.com,并请注明邮件主题:XX系/中心2015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曾宇 联系电话:61800219
特此通知。
附件1:基础医学院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附件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学、科研岗位)
附件3: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管理岗位)
附件4: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附件5: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附件6:考核优秀人员审核表
附件7: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审核表
附件8:考核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基础医学院党委 基础医学院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