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转发计财《关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补税的紧急通知》
基础医学院转发计财《关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补税的紧急通知》
根据2015年9月25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到,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请我校符合“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这一条件的教职工,本人于2015年9月30日之前,前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新南路1号(新南门汽车站对面))进行个人两处或两处以上收入的申报、补税工作,过时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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