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女职工团体办理“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根据校工会《关于为我校女职工团体办理“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通知》(校工字〔2013〕10号文,附件1),学院现开展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报名工作,现将参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请自愿参与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老师填写《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电子版(附件2),并于2013年12月1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院邮箱61800219@163.com,主题命名为:“黄聪收—**互助保险”;请于12月17日(周二)下午16:00点前,将参保费交至温江院办黄聪老师处并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1、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为我校女职工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均可参与投保。第二份保险人须为四川省户口、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可参与投保。凡在以前年度已购买的我校女职工不在参保范围内。
2、 每份保费100元。每份保险金额为10000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至二份。投保人一经参保,不可退保,保险期满,保费不退。费用自理。
附件1 《关于为我校女职工团体办理“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的通知》
附件2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
基础医学院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