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加快年度采购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和监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专项经费限时支出、采购经费限期执行”的规定,现就2013年秋季学期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事宜及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包括科研项目需要购置的教学实验设备类、科研设备及协议供货设备类(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数码摄像机、传真机)等,需在10月20日前完成计划申报工作,申报时需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购置清单、技术参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邮箱sysbc@cdutcm.edu.cn。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进入采购程序。没有按期完成审批流程、或申报资料不全的项目将不再办理。
二、各部门申报项目采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坚持以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严禁以化整为零、未采先用、制定倾向性指标等方式规避招标。
2、涉及招标采购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必赢体育app下载,必赢体育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遵照招标采购的流程,按照法规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如未按照招标周期提前提出采购需求,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购人负责。
3、申购人应提供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产品。
4、申购人应客观、详实的撰写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不能有倾向性和指定性,不能出现某个产品的品牌、型号、厂家名称,不允许排斥其他厂家产品。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201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工作,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统一部署,尽快完善项目前期报批手续,按期办理采购计划申报,确保采购经费限期执行规定的贯彻落实。
计划财务处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