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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卫生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7 17:22:04 浏览次数: 【字体:

穆棱市卫生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我市乡镇卫生战线人才缺乏现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市卫生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共和乡卫生院2人、河西镇卫生院1人、福禄朝鲜族满族乡卫生院1人、马桥河镇卫生院1人、下城子镇中心卫生院1人、兴源镇卫生院1人、穆棱镇卫生院1人。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

1、具有国家统招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为高中起点。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炙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3+2毕业生);    

2、高级职业学校毕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符合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炙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条件;    

3、综合类高等院校中的非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和医学类高等院校非医药学专业毕业生不予聘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原招聘岗位服务期未满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二楼);    

3、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有效证明)、就业报到证、专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确定人选出现并列,则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至最后确定人选。    

(三)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政审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从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的8名工作人员确定后,在穆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muli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卫生局与乡镇卫生院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由市卫生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一式4份,市卫生局、市人才服务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三)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取得执业资格且考核合格者,在本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优先纳入编制管理。3年聘用期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2015年9月1日起薪。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