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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5 14:59: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我校关于中华中医药学会制定2022年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重点领域

详见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http://www.cacm.org.cn/2022/01/30/16992/。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拟申请的团体标准项目具有清晰的标准问题,有明确的临床、产业、市场需求。

2.标准中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需具有良好的工作和研究基础。

3.标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重复、不冲突;具有可落实的标准推广实施方案。

4.需参加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的标准化学习和培训。

(二)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要求

1.由单位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标准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应具备开展工作的能力,包括相关的人力资源、技术条件、经费筹措等;牵头单位至少联合5家以上单位共同起草,考虑地域分布的广泛性;

2.牵头专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为行业内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牵头在研的团体标准项目不超过2项。

3.主要起草人分布不少于3个地区,并考虑地域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其他起草人不少于20人,分布不少于5个地区,并考虑地域广泛性、代表性,均应为在职人员。

三、申请材料及立项流程

(一)申请材料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申请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附件2或附件4)、草案模板(附件3或附件5)和起草组成员知情同意书模板(附件6)。亦可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的“下载专区”下载。

(二)立项流程

1.申请者填写申请材料,将立项申请书(Word版,不需要盖章)、草案(Word版)和主要起草人知情同意书(PDF版,专家签字扫描件)发送至科技处江俊老师OA邮箱,同时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登记信息,提交后与科技处江老师联系,科技处统一向标准化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未提交材料或未登记信息的项目,一律不受理。

2.标准化办公室对申请材料完整性、标准需求、工作基础、起草团队组成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反馈是否通过的形式审查建议。

3.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会议或通讯等方式进行立项审查,提出是否立项的意见。

4.通过专家审查的项目,经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立项。

四、时间安排

遵循“随时申请、定期审查、分批立项”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共计安排三批,我校申请立项时间安排如下: 

我校第一批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月28日

我校第二批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29日

我校第三批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2日

五、项目管理

(一)按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立项的项目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立项公告。

(二)标准化办公室针对已立项项目组织团体标准制定流程及方法学习,项目组须安排人员参加。

(三)项目自立项起,起草周期不超过18个月,逾期需提交说明材料,逾期1个月内未提交说明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销

(四)立项后,各承担单位做好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阶段目标材料。  

(五)立项后,标准名称、标准范围、完成时间、承担单位、牵头专家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牵头专家须向标准化办公室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如为重大变更,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江俊   联系电话:61800102

                                                                                      药学院科院科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关于202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附件2.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中药类).docx

附件3.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草案模板(中药类).docx

附件4.起草组成员知情同意书模板.doc


 


终审: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