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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4 15:05:3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四川省科技厅已启动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原文链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7/13/9d41b06615a94a8f91cdfe5915d54d06.shtml,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均可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处于限制申报期内和被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6.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所涉及须上传盖章部分,由科技处统一办理返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网上申报时间: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8时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在8月15日前在线提交申报书,逾期请自行负责形式审查。

(二)所有限项项目申报事宜后续通知。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所需材料须由学院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

六、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是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9925。

科技处联系人:王菲

联系电话:028-61800101, 18782137827

                                                                      药学院科研科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2年度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