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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9 16:15:14 浏览次数: 【字体:

1、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1)书写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18岁;

2)申请书无固定格式和字数限制,须包含内容:

A.为什么要入党(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B.自身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

C.表明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如何积极争取加入,今后各方面打算);

3)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A.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认识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报抄书,不谈真实思想;

B.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4)落款时间为入党申请书真实书写时间;

5)入党申请书后面需附上个人简历,落款时间与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一致;

6)支部集中收集入党申请书3个月一次;

2.谈话

1)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

A.谈话人员:一般由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申请人谈话;

B.谈话内容: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历史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并及时填写《谈话记录》;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群团组织推优

1)推优要求:

A.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B.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

C.推优入党的上一学期未挂科(例如:10月推优,则当年春季学期无挂科);

2)推优大会:

A.各团支部可在辅导员安排下自主召开全体团员推优大会,到会支部成员超过总团员人数的2/3,大会方可进行;

B.推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推荐获得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方有效;

2.逐级上报

团支部将推优初步人选名单报辅导员,辅导员报送至学院党委组织委员;

备注:报送资料时,请各班团支书协助辅导员老师认真核实推优同学几个信息(第一,推优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满18岁;第二,递交入党申请书是否已超过6个月;第三,推优前一学期是否无挂科、违纪违法行为)

3.组织考察

1)学院党委组织委员审查通过后,由学院团委组织开展对推优意向人选的考察;

2)考察方式:通过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充分听取人选所在班级、专业、社团等范围辅导员、老师、同学、党员和团员等各方面的意见;

3)考察结果:考察中发现人选存在不符合推优条件的突出问题,经核实后应终止其推优程序;

4.进行公示

1)学院党委组织委员将最终审查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填写“推优入党”报告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给组织部审核并备案;

5.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党小组负责人(预备党员不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

A.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B.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引导端正入党动机;

C.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D.向支部提出是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培养考察教育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以谈话的方式进行一次考察谈话;

2)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3)集中培训:送校党校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1年以上,在校期间曾参加积极分子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注意:若取得结业证书2年以上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需重新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班且考察一年以上);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等相关知识;

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A.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主动提出转为发展对象;

B.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C.党支部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D.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综合上述意见,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2.报上级党委备案

1)党支部报上级党委备案 ;

2)院党委就备案报告进行批复(查资质、查材料:入党申请书书写时间是否满18岁,是否有个人简历);

3)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3.确定入党介绍人

1)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不具备此资格;

2)一般由辅导员担任第一培养人(第一入党介绍人);

4.进行政治审查

注意!!!党支部需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政审内容:

a)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b)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c)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审方法:

a)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

b)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c)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3)外调对象:

a)主要包括父母及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兄弟、姐妹等;

b)外调对象每人一份《证明材料》;

4)调查结果:党支部政治审查结束后,形成《关于xxx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单位)

5.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推荐至校党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合格后能成为发展对象(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 4、预备党员的接收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手续。

1.支委会审查

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

A.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政治审查、培训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

B.讨论同意后,上报上级党委预审;

2)上报的材料包括:

A.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B.《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C.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政审报告);

D.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

E.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

F.《关于对xxx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报党委);

G.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2.上级党委预审

报院党委预审(审材料、审流程);

预审未合格的发展对象不予发放《入党志愿书》

3.发放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支部大会时间:

党委预审合格后,发展对象主动向支部提出转为预备党员申请,党支部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A.保证出席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需超过一半;

B.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

C.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D.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3)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有6项:

A.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脱稿):发展对象提出转预备申请,介绍自己基本情况;

B.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脱稿),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C.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D.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E.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F.无记名投票表决;

2)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A.要保证出席的人数,尽量做到全体党员都参加。

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不能举行;

B.发展对象、介绍人、党委指派的专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表决时不需要回避。

若申请人、党委指派的专人因故不能参加,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缺席会议的,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C.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

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左右他人意见。

党支部将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院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1)谈话内容:

A.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B.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C.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的情况;

D.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E.发展对象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优缺点;

F.发展对象 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情况;

2)谈话时间: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上级党委审批之前;

6.院党委审批(公示期之后3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

1)预备党员接收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支部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2)党委审批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4)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书面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5)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7.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1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5、预备党员的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1)入党仪式的主要程序:

A.奏唱《国际歌》

B.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C.预备党员宣誓

D.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E.自由发言

F.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2)注意事项:

A.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必须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且仍在预备期内进行

3.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4.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A.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

B.预备党员如果超过预备期3个月才提出转正申请的,需加写一份《延迟申请转正说明》,实事求是地写明延迟原因,并由本人签名;

C.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1)会议召开时间:

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问题,最长不超过3个月;

2)会议要求:

A.人数要求:党员大会的参会人员、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的要求,与接收预备党员时的党员大会相同。

B.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必须到场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

3)会议主要议程:

A.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B.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意见;

C.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作出决议;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做出同意转正的决议;

D.支部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E.与会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党支部做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F.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报上级党委审批(3个月内)

7.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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