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药学院专项计划博士考核成绩公示(第一批)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2025年药学院专项计划博士考核成绩(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或不在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28-61800234
咨询电话 028-61800231
附件:2025年药学院专项计划博士考核成绩公示(第一批) 202505270942365410.pdf
药学院
2025年5月27日
终审: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