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支持下,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学校11月14日举行的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现场开展主题为“求职就业 法律同行”的就业法律咨询服务。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总支委员及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党员教师杨支才、杨年富、石晓华、周海洋、谢时国、凌霄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就业法律咨询活动受到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先后有近百名同学结合自身在签署就业协议书时的法律疑问和就业困惑主动参与咨询。学生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就业协议与实习协议的差异、用人单位带编招聘的性质、就业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三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合同履行中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违约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活动过程中,党员教师利用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向学生宣传普及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就业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婚姻家庭、医患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通过师生交流,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契约意识,增强了学生诚信就业理念,提高了学生依法维权的思维能力。
校领导马跃荣、梁繁荣、沈涛、安劬、延建明、徐廉看望参加双选会的师生时,特意来到就业法律咨询服务点,慰问参加咨询服务的党员教师,充分肯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组织开展学生就业法律服务工作。校领导指出,在双选会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首次尝试,也是学院教师发挥专业势优,拓展法律课堂,延伸法治宣传,服务学生就业的积极探索,对于法治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等媒体报道了本次活动。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将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梳理毕业生、用人单位咨询的法律问题,组织法律教师开展专题研讨,注重课堂法律教学与课外法律实践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法律宣传教育和学生就业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图、文/马克思主义学院魏兴格 编辑/罗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