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审批指南
资料包含: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内容的竣工图;c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核定单、经济、技术签证单;d取费证;e安全文明施工评定表;f开、竣工报告;g结算(含计价软件的电子文档);h其他相关资料
1、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2、 监理单位对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性进行签字确认;
3、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结算申请,建设单位对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向造价咨询单位下达竣工结算审计任务;
4、 造价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对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5、 建设单位复核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需要说明的问题: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内容必须反映到竣工图中;若无安全文明施工评定表,安全、文明施工费将不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