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从教三十年”“校龄三十年”教职工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坚持落实“奋进成中医、幸福成中医、美丽成中医、仁爱成中医”建设理念,为开展2023年“从教三十年”、“校龄三十年”表彰工作做好准备,现统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信息,请各学院、部门务必做好宣传统计工作。
一、统计对象
“从教三十年”表彰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累计满三十年的在岗教师,“校龄三十年”表彰在我校工作累计满三十年的在岗教职工(均含2023年退休人员)。要求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享受过表彰的人员不再重复报送。
二、材料报送
1.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2023年符合教龄或校龄满30年教职工统计表》(附件1)
2.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自愿以“我与成中医的故事”、“我从教这三十年”为主题撰写30年来教书育人、勤恳工作的难忘故事或感想感言,篇幅不限、题材不限。后期将对优秀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以上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报送到人事处聘用管理科行政楼423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联系人:王紫燕,联系电话:028--61800126
附件:2023年符合“从教三十年”“校龄三十年”教职工统计表下载
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
终审:聘用管理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