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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1 17:40: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3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拟设置4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除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外,同一地区、系统和单位,在同一学科专业领域一般不重复设置岗位。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府实验室等在川重大创新平台有设岗引才意愿的,推荐名额不受限制。

三、推荐重点及要求

突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设置岗位并引进相关优秀人才。围绕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战略,推荐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选。

四、选聘条件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国)外柔性引进,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为我省急需紧缺且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创新创业、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4)一般为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聘期内,每年原则上能为所聘岗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

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四川高端引智计划”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专家在站期间,聘期内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不再申报“天府学者”特聘专家。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A4 纸双面打印,装订。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2)。

2.《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附件3)1 份,用 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

3.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1)拟设岗单位科研技术水平、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4月20日前交至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rar

      1.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

      2.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填表说明

      3.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