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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留学人员回国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2 16:25: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2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一)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资助标准

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二)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三)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严格按要求填写;

(二)《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三)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或四川省海外高层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六)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三)—(六)项作为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样表见附件3)。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及时申报。

(二)获得过国家人社部或四川省人社厅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留学人员已享受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享受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五、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51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2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zyszk420@163.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丽华

联系电话:61800049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格式]附件

2.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DOC格式]附件

                  3.附件材料封面目录样表[DOC格式]附件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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