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今年教育厅将继续在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全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含博士毕业)和其他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已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以《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围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主要内容等,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微格训练与示范课教学等形式,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同时开设“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师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教师备课与教学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与成果管理”等专题讲座。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14日—8月13日,7月14日全天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师资培训中心报到。
培训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内师资培训中心。
四、培训报名程序:
1.网报:今年岗前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网上报名(http://spzx.sicnu.edu.cn)。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至22日。(操作指引见附件1)
2.审核:网上审核时间6月23日-25日,审核通过后学员下载《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作为现场报到必要依据。(注:该表网上自动生成电脑打印在一页纸内,由学校人事处盖章)。
3.资料提交:各单位收齐《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后,于6月30日前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同时提交《送培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一份盖章和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4.参训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主讲课程教案一份(时间50分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胡 媛
人事处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