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4〕262号)文件精神,因申报时间紧,现启动我校岐黄学者培养项目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名额
遴选在中医药临床实践或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岐黄学者,培养一批引领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中医药领军人才。
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申报条件
岐黄学者项目申报分为临床型、科研型。
(一)申报岐黄学者(临床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坚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50%,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且在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方面疗效显著,受到同行或患者认可。
5.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申报岐黄学者(科研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原则上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5.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国家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申报材料
1.本次为预申报,因正式申报时间紧,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待上级正式通知确定推荐名额后,学校进行择优推荐。
2.拟申报人员请填写《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附件2-3)。并于2024年12月16日(周一)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人事处420办公室。
3.拟申报人员请根据推荐表填表说明填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相关项目申报要求及材料准备均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rar
1.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申报人员汇总表
2.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临床型)
3.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科研型)
4.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人事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