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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3 18:55: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安排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上报。具体流程如下。

1.省内评审材料报送(2月25日-28日)

各学院于2月24日-25日,将纸质申请书、活页各1份(活页夹在申请书里)及申报汇总表报送科技处,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各学院务必在活页右上角统一标注一级学科,申报材料按学科类别打捆。用于省内评审的申请书不加盖公章。

2.省内评审及结果反馈(3月1日-16日)

省社科规划办于3月1日-14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3月15日-16日反馈评审结果。科技处对通过省内评审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3.评审后材料报送(3月21日-22日)

学校于3月21日-22日完成网络平台审核,并将通过省内评审项目的纸质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及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用章由科技处统一申请,纸质版申请书于3月21日 17:00前交至科技处220,逾期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申请书填表要求填报,并做好形式审查,经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

2.2017-2021年期间被撤项,2019-2021年期间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各学院务必严格审查把关,省社科规划办将对违规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未通过省社科规划办评审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通过省社科规划办评审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3份纸质申请书,请按1夹2的方式,按学科类别打捆;另1份单独打捆,交由省社科规划办留存。《申请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申请书》中:

①“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2月25日”。

②“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3月22日”。

其余事项请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201131909388153.doc

            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202201131910190298.doc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202201131910387608.docx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201131910511076.xls

                    5.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202201131918001343.xls


终审:科技处站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