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应结题项目结题与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报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2166.htm,对学校2017年应结题项目结题与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报送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材料报送(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我校时间节点安排:
1)项目负责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于2018年2月17日前,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
2)2018年2月18日—2018年2月22日,科技处对已提交的电子版结题报告进行网上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请负责人随时关注修改驳回信息,根据反馈后的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
3)2018年2月23日上午9点30分—11点30分,科技处在十二桥校区一会议室集中受理学校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结题报告(务必双面打印),请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一致,且负责人已自行完成财务、审计签章手续(建议负责人在本学期末放假前完成)。
(二)项目进展报告报送(提交进展报告项目清单见附件2):
项目负责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于2018年1月3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交;1月4日—10日为学校审核受理期,请负责人随时关注修改驳回信息,及时修改完善并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报送。
[XLSX格式]附件1.结题清单
[XLSX格式]附件2.进展报告清单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61800101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