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接教育部教技发厅函〔2015〕3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申报工作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一)奖励设置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有四个奖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
(二)申报要求
1.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获授权知识产权,并实际应用2年以上;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前3人应为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
2.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并通过鉴定,实际应用2年以上。其中推广类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科普类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3.推荐青年科学家的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申报优秀成果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已推荐2014年度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5年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审批程序
1.校科技处成果科负责受理申报。
2.申报项目须在教育部完成成果登记,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且未得到解决的,学校不得推荐。
3.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
4.经省教育厅组织审查、推荐上报。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推荐前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我校定于2015年7月1日-8月4日。申报者于2015年7月1日后联系我校科技处获取帐号,再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申报,因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日为8月10日,我校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4日。
(二)材料要求: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原件1份)务请于2015年8月4日上午之前提交。
(三)材料送报地点:因申报截止时间系假期,申报纸质材料请交学校十二桥校区值班室,具体请联系胡老师、张老师。
四、申报要求和上报资料请仔细阅读附件。
不详之处请咨询学校科技处成果科;可登陆www.cutech.edu.cn,也可咨询教育部有关人员。教育部联系人:刘爽、张颖、杨健安(奖励)、王超(登记),联系电话: (010)62514694、62510157、62514696,62514651 。
学校联系人:胡老师 张老师 电话:61800102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DOC格式]附件1: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RAR格式]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DOC格式]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DOC格式]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DOC格式]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