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更是我们干事创业遵循的规则和要求,只有坚守法律红线,遵守党纪党规,才能保障我们不断推进继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才能维护继续教育的公平公正,为培养更多基层卫生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为进一步让学院教职工知法守法、遵规守纪,继续教育学院于12月6日开展了“法纪教育宣传月”暨党支部主题党课活动,全体教职工和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由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王晨院长主持。
活动邀请了民建四川省委会社法委委员、民建成都市委会公益讲师团讲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开展了以“教育领域中的法律红线 行贿受贿与诬告陷害”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艾述洪律师首先围绕行贿受贿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详细讲解。艾律师着重强调了行贿受贿行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自由刑及罚金、没收财产等刑事责任和对本人工作及子女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彰显法律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为使理论知识更具直观性,还列举了多起教育领域行贿受贿案例,这些案例深刻反映出高校部分领导干部在权力集中领域面临的腐败风险,以及由此对高校形象和教育公平造成的严重损害。预防教育领域行贿受贿需多管齐下,既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强化监督问责,也要重视廉政教育,提升公职人员法律意识与职业道德,从根源上防范腐败滋生。随后,艾律师结合生动案例对诬告陷害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并介绍了澄清正名的相关依据与实施情况。
王晨院长指出,继续教育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教育工作者是推动继续教育发展的关键角色。然而,行贿受贿不仅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公正,也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廉洁形象。作为教师,应当坚守职业道德,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维护教育的纯洁性。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行贿受贿的帮凶。诬告陷害同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伤害了被诬告者的名誉和权益,也破坏了教育的和谐稳定。在教育领域中,全体教职工应当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传播不实言论,不参与诬告陷害的行为。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坚守法律红线,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等内容。
11月4日-12月5日,学院开展“法纪教育宣传月”以来,通过微信群发布法纪教育相关条例和案例让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并在教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学习会上进行宣传学习,引导全体教职工和党员知法守法、遵规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