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任选课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于2023年9月7日启动任选课教学任务安排工作。本学期任选课将安排在9月25日(第4周星期一)至2023年12月15日(第15周星期五)行课,共12周。
为保证任选课顺利开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开课
1.提交开课申请
教师需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申请任选课开课,其中校级核心通识课程必须开课。每门课程可申请开设2个班。申请开课操作见附件1。
2.填报教学日历
(1)学校审核并生成开课任务后,教师以工号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填报教学日历。
(2)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并按教学日历授课。
(3)填报教学日历务必准确到开课周以及周学时。本学期任选课教学周起止为第4-15周。
(4)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时,应准确填报教学日历中授课教师、开课周以及周学时。
教师务必准确填报教学日历。教学日历信息既是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唯一依据,亦是教学督导安排查课听课的关键依据。
二、具体安排
附件2 任选课清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
终审:教务处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