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任选课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于2023年3月1日启动任选课教学任务安排工作。本学期任选课将安排在3月27日(第5周星期一)至2023年6月16日(第16周星期五)行课,共12周。
为保证任选课顺利开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有任选课开课
1. 提交开课申请。
教师需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申请任选课开课,其中校级核心通识课程必须开课。每门课程可申请开设2个班。申请开课操作见附件1。
2. 填报教学日历。
(1)学校审核并生成开课任务后,教师以工号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填报教学日历。
(2)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并按教学日历授课。
(3)填报教学日历务必准确到开课周以及周学时。本学期任选课教学周起止为第5-16周。
(4)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时,应准确填报教学日历中授课教师、开课周以及周学时。
教师务必准确填报教学日历。教学日历信息既是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唯一依据,亦是教学督导安排查课听课的关键依据。
(二)新开任选课开课
1.申请新开任选课。
(1)申请新开任选课的条件及要求,见附件2。
(2)课程资料提交。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8日17:00前将申请表、教学大纲、教材等电子文档发送至许云娥老师OA邮箱。
2. 申请课程审批。
课程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新开为任选课。
3. 新开任选课开课。
参照“原有任选课开课”流程完成教学日历填报。
(三)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 任务内容 |
3月1-7日 | 教师提出开课申请 |
3月8日 | 教务处审核并形成开课任务 |
3月9-15日 | 教师填报教学日历 |
3月16日 | 排课 |
3月17-23日 | 预计学生选课(以选课通知为准) |
3月24日 | 公布停开课程 |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
终审:教务处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