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提前考核课程上报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正常教学计划,根据每个专业每学期所开设的课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加强考试管理程序化,每学期提前考试安排工作分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阶段的划分: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第十~第十三周的考试(考查)科目。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第十六周~第十八周的考查科目。
二、提前考试科目上报时间:
1、第十四周以前按课表安排结束的课程,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第一阶段完成。以学院为单位在第八周星期五以前上报考试计划到教务处,并在考前三周上交A、B试卷及答案。
2、第十四周~第十八周按课表安排结束的考查课程,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第二阶段完成。以学院为单位在第十二周星期五以前上报考试计划到教务处,并在考前三周上交A、B试卷及答案。
三、提前考试科目计划上报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考试管理”中下载。
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