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含长学制)、专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于2019年5月24日启动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本次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启用新教学管理系统,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具体落实,填报教学日历务必准确到开课周节次,相关填报数据将直接导出,上报绩效管理系统,作为教师绩效课时量的唯一依据,也是教学督导查课听课的唯一数据来源。该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具体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教学任务依据
2016级教学任务按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17级、2018级、2019级按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核对学期教学任务
学院教学科长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制定”,选择年级,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的课程逐一核对学期教学任务。
(二)学校审核
学院提交的开课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教学科长再点击该课程后的“审核”,选审核通过,点击“保存”,即完成该课程的核对。
(三)选课
核对教学任务完成后,学生选课,决定开课课程和停课课程。
(四)教研室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选课结束,学校公布停开课程和合班课程。教研室主任按通知中的时间开始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五)任课教师编制教学日历
任课教师接受教研室安排的教学任务后,以工号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编制教学日历。
1.教学日历的准确填报是排课工作的直接依据。
2.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应根据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并按照教学日历安排授课。
3.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应准确填报授课教师及开课周节次。
4.为最大限度利用学校资源,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任务中的周学时编制教学日历。
5.2019级新生教学周为16周(起止周数为3-18周),其他年级教学周起止为1-18周。
三、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
任务内容 |
5月24日-5月29日 |
学生所在学院核对学期教学任务 |
5月30日-5月31日 |
教务处审核学期教学任务 |
5月31日下午4点-6月4日 |
选课(正式选课) |
6月6日 |
公布停开课程及合班课程 |
6月7日-6月13日 |
教研室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
6月14日-6月26日 |
任课教师编制教学日历 |
6月27日-7月4日 |
课表编排 |
7月5日 |
教师、学生查看课表 |
四、教材
建议使用人卫、中医药等几大出版社“十三五”规划教材;鼓励选用特色教材;同等层次、同要求的专业年级选用同种教材。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2.长学制、基地班的教学任务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者承担。
3.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 [2007] 2号)“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教授、副教授必须主讲本科生课程。
4.为了更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青年教师助教期制,对青年教师安排适当的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