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研究生实验带教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各学院:
举办研究生实验带教能力提升培训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教学秩序的重要举措。目前,该培训班已举办两期,取得了积极成效。经研究,现开展第三期培训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升研究生实验带教能力,通过考核,对研究生带教资格进行认证,以更高效、专业的形式提高研究生实验带教水平,全面提升实验教学质量。
二、 培训对象
在2019年秋季学期承担实验课带教任务,但未参加第一或第二期培训班并取得实验带教资格的研究生。
三、 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基本规范培训、实验课带教专业技能培训和试讲考核等模块,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模块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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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基本规范 |
9月 27 日09:00-10:30 |
实验教学环节与常用教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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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7 日10:40-11:10 |
实训课程教学准备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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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7 日11:20-11:50 |
实验教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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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13:30-14:30 |
实验室管理规定与要求及常见问题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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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7 日14:40-16:30 |
教学示范课观摩 |
实训类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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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类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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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带教专业技能培训 |
9月28日--10月10日 |
按课程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实验课带教专业技能培训,具体由学院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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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考核 |
10月 11 日—10月18日 |
按课程所在学院集中分组开展试讲考核(每人15分钟) |
培训地点安排在温江校区,具体地点待报名结束后通知。
四、 结业考核
培训学员须按要求完成理论和技能学习,并通过实验课带教公开试讲,最终取得培训合格证,才可获得实验课带教资格。
五、 培训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学员在培训期间做到不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旷课两次者视作自动放弃培训机会。如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者,须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提交书面申请。培训期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两次,超过者视作自动放弃培训机会。
2.严格把控质量。各学院须提起重视,研究生进行实验课带教必须挂牌上岗,凡未取得带教资格者一律不允许进行实验课带教。因此,各学院须协调好参训学员时间,并督促学员顺利完成培训。
六、 报名安排
各学院,凡有需要研究生参与实验课带教的,请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名单。9月17日前将本次送培学员名册(见附件)纸质版(盖章)报送逸夫楼(DE连廊)实验教学中心509办公室,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教务处任亚静老师OA。
联系人:任亚静
联系电话:15828163010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研究生院 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 人事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