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任选课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定于2024年9月5日启动任选课教学任务安排工作。本学期任选课将安排在9月23日(第4周星期一)至12月13日(第15周星期五)行课,共12周。
为保证任选课顺利开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任选课开课由教师本人申请,学校审核。
2.经审核生成开课任务后,教师应根据开课周(本轮次任选课教学起止周4-15周)、教学大纲准确编制教学日历,并按教学日历授课。
3.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时,应在教学日历中体现不同授课教师承担的开课周以及周学时。
4.任选课行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周末不作安排。
二、开课流程
(一)原有任选课开课
1. 教师需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申请任选课开课。每门课程可申请开设2个教学班。申请开课操作流程见附件1。
2. 学校审核并生成开课任务后,教师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准确填报教学日历。(教学日历是教学工作量统计的唯一依据,亦是教学督导安排查课听课的关键依据。)
(二)新开任选课开课
1.任课教师申请资格:
(1)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特殊专业除外)、工作三年及以上、有过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经历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助教不能完全承担一门任选课,只能和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承担;
(2)教师开设课程需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2.申请材料:新开课程需具备规范详细的课程实施方案(附件2)以及任选课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供教材封面(或自编教材)及目录复印件。
3.开课条件:
(1)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同一门课程最多允许申报2个教学班;同一位任课老师,同一学期开设不同课程门数最多不超过两门;新开课程教师第一年只能申请开设一门选修课程;
(2)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未达到开课所要求的基本人数,(每班人数≥30人,体育除外),不允许开课。
(3)任选课对全校学生开放;现有必修课和限选课课程不能申请为任选课课程;优先支持艺术类、德育教育类等通识课程;专业性强、受众面窄的课程,不作为新开任选课受理。
(4)课程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新开为任选课。开课流程参照“原有任选课开课”流程。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任务内容 |
9月5-8日 | 教师提出开课申请 |
9月9日 | 教务处审核并形成开课任务 |
9月10-13日 | 教师填报教学日历 |
9月14日 | 排课 |
9月15-19日 | 预计学生选课(以选课通知为准) |
9月20日 | 公布停开课程 |
四、材料报送
新开任选课的课程资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9日10:00前将申请表、课程实施方案等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钱丝诗老师OA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18。
附件3 任选课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