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和智能医学工程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学位[2022]5号)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川学位〔2020〕5号)的要求,我校组织专家对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和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在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以及考察专业教学实验室、图书资料等基础上,经充分讨论、评议,认为已达到了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和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的标准要求,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61800088 。
教务处
2022年12月21日
终审:教务处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