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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通报10名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03 15: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北省纪委通报10名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文章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5-12-1

 湖北省纪委日前通报了近3年10名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引起强烈反响。

 通报指出,近年来,高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主要原因与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等密切相关。这些典型案件主要有:

——李某某,在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利用主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6.2万元、美金0.9万元。该校原校长助理吴某某,校规划建设处处长张某某、副处长万某某、副处级干部吴某某,财务处长彭某某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被查处,涉嫌违法总额达200万元。

——原武汉大学资产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成某某,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 原武汉大学 网络教育学院院长郭某某,现年5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2005年1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马某某,利用负责学校大宗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及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于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间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多元。2004年12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某某。刘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于1995年至2002年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2003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此外,还有原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某某、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与实验中心主任陈某某、原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主任刘某某、原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李某某、原黄冈师范学院院长助理黄某某等均被通报了职务犯罪的查处情况。

据检察机关分析,在当前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张、市场行为逐渐增多的背景下,高校经费来源及使用的多渠道、多方位、多领域为权力寻租和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经济腐败案件的涉案人员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呈上升势头。湖北地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2003年立案5起,2004年立案16起,今年1月至10月立案已达到20起。

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近3年间,湖北省已查处41起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46人。据湖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件的主要特点有:一是集中在基建、采购、招生等财权部门或领域,46人中,涉及基建招投标及后勤维修工程领域的18人,占39%,教材、教学设备、药品采购及网络招投标的有15人,占33%,财务管理环节的6人,占13%;招生录取环节的7人,占15%;二是违纪违法主体的职务层次越来越高,46人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25人、“一把手”22人;三是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大,如武汉大学网络建设招投标案涉及4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建设招投标案涉及5人、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涉及7人、湖北教育学院教管系私分公款案涉及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