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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2 16:23:4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370号)的要求,做好我校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2.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3.海外(境外)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参赛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4.揭榜领题赛

聚焦国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推广博士后揭榜领题的悬赏发布模式,面向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以及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群体征集解决方案,实现博士后科研成果与有效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整体成效。

揭榜者应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5)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二、参赛方式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三、参赛报名截止日期

组别

参赛报名截止日期

创新赛

2023年6月20日

创业赛

海外(境外)赛

2023年8月5日

揭榜领题赛(参赛揭榜)

四、其他要求

1.报名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的参赛者,须根据参赛项目情况,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中选择相应的赛道。

2.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参赛地区(单位),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并62(星期五)将《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李国菊OA邮箱。于6月21日前创新赛和创业赛的《申报书》电子版发李国菊OA邮箱于8月6日前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参赛揭榜)的《申报书》电子版发李国菊OA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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