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申报的通知
各设站学院、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博管办﹝2023﹞48号)(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助 | 申报对象 | 申报时间 |
1 | 香江学者 计划 | 资助期:2年 资助金额:36万元人民币+43.92万元港币 资助人数:60人 | 应届博士、在站博士后等 | 3月1日-4月30日 |
2 | 澳门青年 学者计划 | 资助期:2年 资助金额:36万元人民币+42万元澳门币 资助人数:30人 | 应届博士、在站博士后等 | 3月1日-4月30日 |
3 | 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 资助金额:2万 资助人数:80人以内(“随时申报、择优遴选) | 在站博士后 | 3月1日-9月30日 |
二、申报条件和选拔程序
详见《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设站单位提前做好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及有意愿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未进站应届博士生申报。
2.申报要求及材料按《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执行,以上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校内申报截止2023年4月27日,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请条件”,保证本人申报信息、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5.其他事项要求均按照《申报指南》“四、有关事项及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
1.《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3.《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
人事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