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站学院、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见附件),为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1985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必赢体育app下载,必赢体育。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1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 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西部地 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其中对西藏、新疆地区重点倾斜。“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不面向以上地区部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单独申报。2021年资助约3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温馨提示:
1.“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需单独申报。
2.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3.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请有关事项
1.校内申请时间:7月1日-8月20日
2.申请方式: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bsh),填写相关信息后由系统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温馨提示: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3.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请条件”,保证本人申报信息、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人申请和获选资格。
四、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人事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