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站学院、博士后: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已发布《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最新通知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助 | 申请对象 | 校内申报时间 |
1 | 引进项目 | 资助期:2年 资助金额:国家20万/年+单位10万/年 资助人数:500人以内(其中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 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 第一批次:2月1日--4月7日 第二批次:4月8日--9月22日 |
2 | 派出项目 | 资助期:在国(境)外不少于12个月 资助金额:30万 资助人数:100人 | 应届博士、在站博士后 | 2月1日--4月7日 |
3 | 学术交流项目 | 资助金额:2万 资助人数:100人 | 参加国(境)外学术交流会议的在站博士后 | 第一批次:2月1日--6月22日 第二批次:6月23日--10月22日 |
4 | 香江学者计划 | 资助期:2年 资助金额:36万元人民币+36万元港币 资助人数:52人 | 应届博士、在站博士后等 | 2月1日--4月7日 |
5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资助期:2年 资助金额:30万元人民币+36万元澳门元 资助人数:25人 | 应届博士、在站博士后等 | 2月1日--4月7日 |
6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资助期:2年 资助金额:30万元人民币/人+1500欧元/月 资助人数:40人 | 应届博士、在站博士后等 | 3月1日--4月22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
二、申报条件和选拔程序
详见《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流动站所在学院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通知学院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部分项目未进站的应届博士生也可申报。
2.申请要求及材料按《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执行,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3.请务必注意校内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请条件”,保证本人申报信息、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人申请和获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德健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人事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