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6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站学院、合作导师、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的通知》(中博基字〔2024〕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资助类型
面上资助(含地区专项):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二、 资助标准
类别 |
资助规模 |
资助金额 |
|
自然科学 |
社会科学 |
||
面上资助 |
—— |
8万元 |
5万元 |
面上资助(地区专项) |
约300人 |
三、 申报要求
各资助项目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详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附件1)。
四、时间安排
项目类别 |
汇总表 报送时间 |
网上申报 开始时间 |
校内申报 截止时间 |
第76批面上资助 |
7月10日(周三) |
8月1日 |
8月31日前 |
五、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详见链接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按照附件1中要求填写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各设站学院请于2024年7月10日(周三)17:00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6批面上资助申请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温江校区行政楼人事处420办公室。
六、评审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学术绩效 |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
30 |
2 |
创新能力 |
研究内容的创新型 |
60 |
3 |
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
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
10 |
七、工作要求
博士后基金是博士后在站期间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是博士后培养成效和年度队伍建设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请合作导师积极履行导师职责,做好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学术把关和修改完善;请各设站学院发挥主体作用,安排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应报尽报,并组织专家开展帮扶指导工作,进行学术把关。
八、特别提示
1.第76批面上资助
(1)面上资助要求申请人在站时间不能超过18个月,博士后申请人在站18个月计算方式为“动态计算”,即:按照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之日不超过18个月计算。
(2)项目申请书中“科研成果和奖励”可填代表作数量由不多于3个增加至不多于5个,方便申请人更加充分展示个人科研成绩。
(3)对面上资助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条目,不再要求禁止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同时,对应调整“研究基础”条目专家评审规则。调整后,使申请人能够更加清晰、顺畅阐述该条目内容。(注意:除“研究基础”条目外,面上资助申请书中“二、项目信息”中其他条目仍不得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
(4)面上资助“地区专项支持计划”的资助范围: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报“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不面向以上地区军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6批面上资助申请人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