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牛区2023年度博士后人才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设站学院、博士后: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4〕11号),现开展我校金牛区2023年度博士后人才补贴工作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人才可申报金牛区2023年度博士后人才补贴:
(一)博士后人才须从在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出站,且与我校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二)博士后出站时间应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博士后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补贴,按照3:3:4的比例,分3年发放。已享受金牛区同类奖励的给予差额奖励。
三、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需装订规范,纸质件一式二份,并提交对应电子版材料。
1.《金牛区博士后人才补贴申请表》(附件1)、《金牛区2023年博士后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
3.学校相关证明。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完税证明(由人事处提供);
4.提供个人与学校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
5.博士后相关证明。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设站批文(由人事处提供);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出站人员提供《博士后证书》,属创新实践基地出站人员还需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以及出站考核评价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将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
人事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