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站学院、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时间
计划类别 |
资助标准 |
申报对象 |
申报时间 |
香江学者计划 |
资助期:2年 资助经费: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资助人数:60人 |
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
3月1日-4月30日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资助期:2年 资助经费: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资助人数:30人 |
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
3月1日-4月30日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 |
资助期:2年 资助经费: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资助人数:25人 |
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 |
5月20日-6月30日 |
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
资助经费:每人2万元 资助人数:100人 |
在站博士后 |
3月1日-9月30日 |
二、申报条件及选拔程序
详见《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请各设站单位提前做好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及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申报。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请提前与人事处联系,反馈申报名单。
2.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3.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4.我校对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在上述项目结束前,不得出站。
5.其他事项要求均按照《申报指南》“五、有关事项及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人事处
2024年2月28日